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农村土地流转的现实困境与破局路径
刊发时间:2025-12-19
A4版
作者:郑汪敏 张洪鹏
当前,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,呈现出增长速度快、数量规模大的趋势。受城乡发展不平衡影响,农村大量青壮年流入城市,部分农村地区出现土地利用率低、撂荒、农业生产率低的现象。在此背景下,规范土地流转成为推进农村优化资源配置、发展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的关键举措,亦是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的有力抓手。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“健全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制度,不得通过下指标、定任务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”,为规范有序开展土地流转提供了具体依据。但我国农村仍面临一些现实困境,制约着土地有效流转。因此,能否认清困境并找到破局方法,不仅关系到我国农村当下土地流转难题能否有效解决,更是加快推进乡村振兴、积极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标尺。
一、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农村土地流转的现实困境
(一)农户认知弱,流转意愿低
一方面,老年农户长期受传统思想的影响,认为土地不仅是其赖以安身立命的物质基础,还是其与子女的代际感情寄托。因此,老年农户即便自身劳动能力受限、土地经营效益偏低,也不愿流转土地甚至放弃土地经营权,担心失去土地后丧失生活保障,最终导致老年农户从事土地低效经营甚至“撂荒”。另一方面,大多数老年农户表现出“政策认知碎片化”“流程认知模糊化”的特征。老年农户文化水平较低,对土地流转相关规范政策理解不准确、不深刻;同时周边地区土地“撂荒”案例频发,土地流转负面印象加深,进而造成土地流转意识淡薄,制约土地流转的速度和规模。
(二)信息不对称,流转不规范
一是信息渠道不通畅。当前,农村地区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建设滞后、功能不完善;老年农户获取信息的渠道单一有限,而土地受让方面临地块分散、短期流转不稳定等问题。土地供需双方能否实现高质量对接与有效平衡,不仅直接决定土地流转的交易成本和时间成本,更是影响土地资源有效配置的关键因素。二是流转行为缺乏规范。相较于手续烦琐的书面合同,老年农户在土地流转中更倾向于采用口头约定。即便签订书面合同,他们也未对流转期限、租金支付方式、权责划分等关键条款给予足够重视,常出现条款模糊、内容残缺的情况。后续发生争议时,因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依据,农户权益难以保障,导致土地流转市场难以实现可持续稳定发展,也不利于农业大规模经营。
(三)地块细碎分散,流转模式单一
一是我国农村长期实行人均分地模式,经过代际传承的持续分割,土地分散细碎格局普遍存在,规模化程度低。同时,老年农户受体力与精力限制,无力自行整合土地;加之新型经营主体对零散土地规模化经营的高成本、高难度存在顾虑,进一步阻碍土地流转。二是老年农户对流转形式趋于传统保守,更倾向于风险可控、灵活度高的传统短期出租,不愿采用入股、合作联营等长期流转模式。这种行为导致老年农户仅能获取固定的土地流转租金,难以深度参与土地规模化经营的收益分配,更无法分享产业链延伸、农产品附加值提升带来的效益。
(四)保障体系不完善,流转顾虑多
目前,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,尤其是与老年农户生活质量密切相关的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障制度仍不完善。一方面是养老保险保障效能不足。部分老年农户因资金短缺,无力缴纳养老保险而不敢或不愿参保,即便参保,也因制度不完善、缴费标准偏低,养老金领取数额难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。另一方面是农村医疗服务能力不足。部分农村地区受交通条件差、医疗设施匮乏、专业医护人员短缺等因素影响,难以满足老年农户基本医疗服务需求。保障制度的不完善,必然导致土地传统社会保障功能凸显,加重老年农户对土地流转的担忧,降低其流转主动性。
二、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破局路径
(一)强化宣传教育,增强流转意识
一是针对思想观念落后的老年农户,开展土地流转宣教工作。要通过培训、讲座、政策宣讲结合典型示范等形式,宣传土地流转政策规定、实施现状及成效;充分依托党员联户机制,做好老年农户思想引导工作,强化其对土地流转政策法规的认知、理解与信任,积极引导其主动参与土地流转,成为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力量。二是加强基层干部教育与培训,提升其在流转管理服务中的业务能力,以及执行政策、规范引导、协调化解纠纷的水平。三是加强对涉农企业及新型经营主体的宣传指导,强化其社会责任意识,经营行为监督,合力营造良好的土地流转市场秩序。
(二)完善流转服务体系,保障农民权益
在流转信息方面,利用互联网、大数据等技术,搭建县级土地流转信息网络平台,集中整合土地供需、流转价格、农机服务等信息,通过线上线下及时更新推送,提升土地流转配对率,降低交易成本。在合同管理方面,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,规范制式土地流转合同,明确载明土地基本信息、流转期限、租金支付方式、双方权责、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方式等关键条款;建立流转合同电子档案库,按土地类型、流转时间、区域分类归档,实现“一键调档、全程有据可循”,从制度层面规避纠纷风险。此外,在各乡(镇)设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,配备专职人员;有条件的地区可为老年农户提供政策咨询、合同签订指导、纠纷调解等服务,进一步规范和引导农地流转。
(三)破解土地细碎化难题,夯实规模化流转基础
以村集体为核心,依托县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,借鉴山东肥城市“一块田”改革经验,通过“跨村联建+农机合作社介入”的多元整合方式,打破单村整合局限;对村内碎片化地块统一平整、调边整界、连片归并,同步完善灌溉、道路等配套设施,破除承包地物理空间碎片化状态。整合过程中充分尊重老年农户意愿,采用“互换土地”“按户连片”模式,不改变土地承包权,仅流转经营权,连片后降低新型经营主体的转入成本。同时,积极培育土地入股型、合作联营型等长效流转模式,鼓励老年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或涉农企业,签订明确保底收益、浮动分红的合同协议,让农户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。此外,创新流转模式,针对有部分耕种意愿的老年农户,推出“半流转”“季节性流转”等灵活形式,允许农户保留口粮田或仅流转农闲期土地,兼顾农户需求与规模化经营。
(四)健全社会保障,降低土地养老依赖
在养老保险方面,建立动态适配的生活保障机制,解决老年农户土地流转后的生活预期问题,强化政策的稳定性与连续性。一是完善农村社会养老金待遇水平动态调整制度,使养老金随物价水平和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步增长,维持老年农户养老金收入与基本生活的适配性,确保其土地流转后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。二是针对未参保或参保意愿薄弱的老年群体的政策措施,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,重点消除“失地即无保障”的顾虑。
在医疗保障方面,破解农村医疗力量供给瓶颈,保障老年农户身体健康,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医疗服务网络。一是加大农村医疗基础设施投入,更新村卫生室、乡卫生院诊疗器械,优化医疗条件,实现“小病不出村、常见病不出乡”,让农户就近享受便捷的基础医疗服务。二是深化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体制改革,提高报销比例;针对慢性病、老年多发病高发特点,将更多常见病用药、康复护理等服务项目纳入报销范围,降低自付比例。三是通过“定向培养+待遇提升+职业保障”的举措,吸引并留住专业医护人员扎根基层;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健康科普教育,为老年农户身体健康提供坚实保障,使其更主动、从容地参与土地流转。
(作者单位:浙江海洋大学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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