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临沧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》2026年1月1日起施行
刊发时间:2025-12-12
A2版
作者: 周正华 李艳美
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
《临沧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》2026年1月1日起施行
本报讯 (融媒体记者 周正华 李艳美) 12月11日,市人大常委会举行《临沧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新闻发布会,发布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。
作为全省首部专门规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地方性法规,《规定》坚持问题导向,精准切入网络餐饮服务中的平台责任落实、入网商户审查、经营信息公示、配送过程管理等关键环节,创新监管方式,明确划分了第三方平台、入网商户、配送服务提供者等各方的主体责任,致力于构建线上线下协同、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管新机制,有效填补了监管空白,切实提升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
《规定》的制定始终遵循“立足临沧实际、解决临沧问题、体现临沧特色”的原则,在配送安全上作出细化规定,为食品离开经营场所后至交付消费者前的“移动环节”建立起一道清晰、可追溯、可追责的安全防线;将“明厨亮灶”等实践以立法形式予以固化推广,旨在构建稳定、可预期的透明消费环境;在配送安全问题上,创新设计具有临沧特色的“食安封签”制度,并设定相应梯度化法律责任,既坚守“外卖餐品密封配送、杜绝人为干扰”的刚性安全底线,赋予消费者便捷的初步验视权利,又充分考虑本地商户特别是小微经营者的实际负担,体现了立法务实、人性化的“临沧温度”。
在保障《规定》实施方面,我市将通过执法检查、立法后评估和代表监督等多种方式,持续监督《规定》的实施情况,推动形成政府监管、平台负责、商户自律、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,确保《规定》真正落地见效、惠及民生。
据了解,《临沧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》于2025年8月28日经临沧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,并于2025年9月24日经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,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。
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正垠等出席发布会。
市人大法制委员会、市人大财经委员会、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分别回答记者提问。
云南法制报临沧记者站、临沧市融媒体中心、临翔区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记者,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发布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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